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室
吴教科函〔2025〕9号
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的函
各学校、幼儿园,直属单位:
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研究即将进入结题鉴定阶段。为了做好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结题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鉴定材料要求
1.《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一式2份;
2.成果主件(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,已发表或区级及以上获奖的研究论文,限5项);
3.成果附件(《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(第十批)》)。
二、材料上报要求
(一)纸质材料
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,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,加盖学校公章。
1.《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》1份,不装订;
2.每项课题的《结题申请表》一式2份,其中1份不装订;
3.发表刊物封面、目录与全文的复印件;获奖论文证书复印件,论文打印稿。
4.按照“《结题申请表》(1份)—成果主件—《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(第十批)》”顺序装订。
5.各校(园)统一递交的纸质结题材料档案袋或材料袋外面,务必标注“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材料”字样,集中于2025年10月9—10日两天,递交至区教科室各学段负责人。
电子
材料
各校(园)《结题汇总表》的电子EXCEL表命名为:“
学段+
单位
+
吴江区
第十批
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
+联系方式
”,
2025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区教科室邮箱wjqjks@163.com
。
三、其他事项
区教科室将组织区第十批学年课题集中结题鉴定活动,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不予结题。凡是我区第十批学年课题不结题者,不得申报下一批区级学年课题。我区第十批学年课题将不再组织第二次结题工作。
附件:1.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
2.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
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室
2025年8月2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