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的函
日期:2025-08-25 13:08:58  浏览量:247

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

吴教函〔20259

 

关于组织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的函

 

学校、幼儿园,直属单位

       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研究即将进入结题鉴定阶段。为了做好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工作,现将有关结题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题鉴定材料要求

1.《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》见附件1),一式2份;

2.成果主件(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,已发表区级及以上获奖的研究论文,限5项);

3.成果附件《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(第十批))。

二、材料上报要求

纸质材料

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,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加盖学校公章

1.《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》1份不装订

2.课题的《结题申请表》一式2份,其中1份不装订

3.发表刊物封面、目录与全文的复印件获奖论文证书复印件论文打印稿

4.按照“《结题申请表》(1份)—成果主件—《吴江区学年课题管理手册(第十批)》”顺序装订。

5.各校(园)统一递交的纸质结题材料档案袋或材料袋外面,务必标注“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材料”字样,集中于2025109—10日两,递交至区教科室各学段负责人。

电子

材料

各校(园)《结题汇总表》的电子EXCEL表命名为:“

学段+

单位

+

吴江区

第十批

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

+联系方式

”,

20251010发送至区教科室邮箱wjqjks@163.com

三、其他事项

区教科室将组织区第十批学年课题集中结题鉴定活动,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不予结题。凡是我区第十批学年课题不结题者,不得申报下一批区级学年课题。我区第十批年课题将不再组织第二次结题工作。

 

附件:1.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2.吴江区第十批学年课题结题汇总表  

 

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科学研究室

20258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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